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2)。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1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783,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6,838,879 股的 46.888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152,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6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49,541,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01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9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4%。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5,242,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6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5,242,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66%。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69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3%;反对 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65,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5779%;反对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42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 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 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45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5%;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6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78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5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244%;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航、顾泽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 8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