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5 月 6 日,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斯迪克”)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 5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4 日。
2、授予价格:每股 17.92 元/股
3、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首次授予数量:153.25 万股。
5、首次授予人数:148 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6、实际授予数量、人数与拟授予数量、人数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5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1
资金原因全部/部分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8 名调整为 148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0.5 万
股调整为 153.25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占首次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股票数量(万股)
例 额的比例
杨比 副总经理 8.00 5.22% 0.07%
李国英 副总经理 3.00 1.96% 0.03%
吴江 董事、财务总监 6.00 3.92% 0.05%
袁文雄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 1.96%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参与激励 133.25 86.95% 1.14%
计划的人员(144 人)
合计 153.25 100% 1.3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
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限售期 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15%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30%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5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
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考核结果 A/B+ B C/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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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的议案》,激励计划确定202名激励对象中的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
励对象的条件,首次授予人数由202名调整为198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161.7万股调整为160.5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5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
因全部/部分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198名调整为148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5万股调整为
153.25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确定的人员。
2020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116,838,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价格由18.02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江苏斯迪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 230Z0086 号),对公
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 止 , 贵 公 司 已 收 到 148 名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认 缴 出 资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27,462,4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532,5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人民币 25,929,9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838,879.00 元,
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6,838,879.00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会验字[2019]8052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18,371,379.00 元,累计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 118,371,37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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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
年7月3日。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628,879.00 1,532,500.00 89,161,379.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10,000.00 0 19,050,000.00
三、股份合计 116,838,879.00 1,532,500.00 118,371,379.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838,879.00股增加至
118,371,379.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授予前
持有公司股份47,330,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1%,本次授予完成后,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39.9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18,371,379.00股摊薄计算,
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94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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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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