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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宁波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宁波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斯迪克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 投资金额:投资标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占比 51%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调整产品结构,但存在因政策、市

场、管理及合作方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宁

波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应

用领域,公司拟与宁波沃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能”)在宁波市

江北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斯迪克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 51%,

沃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90 万元,占出资比例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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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

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

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3、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沃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GU9310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689 弄 21 号 10 幢 112 室托管 8662;

    法定代表人:刘宏印;

    注册资本:1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环保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批发及网上销售;
    实际控制人:刘宏印;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14 日;

    沃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斯迪克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情况:本公司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沃能出资 49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双方均以货币出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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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高分子复合材料、光学薄膜、高性能膜材料、塑料制品、化工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塑料原料及产品的批发及网上

       销售;贴膜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设置情况: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公司委任,任期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管理层人员安排:公司设总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并决定其报酬,

       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原则上沃能

       派人出任公司首任总经理;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由

       双方共同委派;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沃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出资安排

                                        认缴出资     出资
       股东             证照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额
                                           额        方式
江苏斯迪克新材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150 万元人民币
                                        510 万 元
料科技股份有限     913205007890695060                货币    2020 年 11 月 30 前   260 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
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前   100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50 万元人民币
宁波沃能新材料                          490 万 元
                   91330205MA2GU9310K                货币    2020 年 11 月 30 前   350 万元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21 年 11 月 30 前    90 万元人民币

              2、项目实施计划

              (1)投资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投资设立

       斯迪克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暂定名),建设车膜车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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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双方按投资协议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实缴出

资;

    (3)本公司为投资项目提供所需的实验室、生产设备、生产团队及初始运

营资金;沃能为投资项目提供车膜工艺配方及车衣配方、生产制造团队及全套供

应链资源、营销团队和体系、客户资源;

    (4)项目运营 5 年后,标的公司成为车厂多品类产品的一级供应商,成为

车厂和 4S 集团首选的汽车膜和车衣品牌。

    3、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如果一

方在本协议的声明和保证并不属实,该方应当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向另一方就上述违约所导致的损失作出赔偿。

    (2)一方在个别情况下对另一方的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追究的权利,不应被

视为对另一方在任何情况下的其他违约行为放弃追究的权利。

    (3)除非在本协议终止前已得到充分行使,否则一方因另一方违反本协议

而产生的权利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4、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争议处理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利用涂布工艺生产多功能涂层复合产品,专业从事胶

粘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不断地开拓、创新,公司在技术、生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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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取得了不少自有专利成果,形成了多项技术储备。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快速布局汽车领域,

进一步巩固、扩大斯迪克技术、研发、产品、规模等各方面的优势,加速技术产

业化,延伸产品应用领域,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综合业务,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存在因政策、市场、管理及合作方等各方面不

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

防范和应对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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