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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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
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
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
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
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变更,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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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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