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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10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锋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经与会监事审

议,同意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经


                                    1
提名委员会审查和监事会表决,同意提名陈锋先生、黄天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

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增加 16 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

票据结算、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为全资子斯迪克新型材料

(江苏)有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预计 2020 年担保额度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

资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无偿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

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

避表决的义务,同时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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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关联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6,000 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额度内的

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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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锋先生,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6 年 4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东润滑油厂调和装置技

术员;2006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苏州斯迪克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技术研发部门,2015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部;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69%,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黄天晔女士,199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职于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品质部,2017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天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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