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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12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闯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金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1
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龚菊明先生、赵增耀先生、郑志平先生组

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龚菊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赵增耀先生、赵蓓女士、金闯先生组成第

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赵增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赵蓓女士、龚菊明先生、郑志平先生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赵蓓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金闯先生、赵增耀先生、吴江先生组成第

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金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与会董事

讨论,同意聘任金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闯先生提名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基险峰先生、华佳明先生、杨



                                   2
比女士、倪建国先生、袁文雄先生及王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其中,基险峰先生分管营销中心;华佳明先生分管技术研发部;杨比女士分管供

应链管理部;倪建国先生分管总经理办公室;袁文雄先生分管证券法务部;王芸

女士分管综合管理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基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华佳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杨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倪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袁文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与会董事

                                   3
讨论,同意聘任袁文雄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与会董事

讨论,同意聘任吴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吴晓艳女

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4
附件:

                                  简       历

    1、金闯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高

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 年 5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台钢机械(苏州)有限公

司业务员;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美华胶粘带(昆山)有限公司业务主

管;1999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太仓天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太仓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持股平台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696,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8%;金闯先生与施蓉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47,330,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8%,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外,金闯先生担任持股平台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

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闯先生通过上述持

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807,90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25%。除此以外,金

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基险峰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1996 年 4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销售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航空航天部门业务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部门业务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6

                                       5
年 4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大区高级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电力部门业务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险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华佳明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 3M 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行业研究员;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发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佳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杨比女士,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采购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领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门;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通过苏州市德

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6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5、倪建国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上海尚华医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

发研究员;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江苏省泗洪县经济和贸易局局长助

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江苏省泗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政府人大主席;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江苏省泗洪县双沟新城党工委委员、双沟新城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主任;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

司冀南事业部储备区域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总经理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6、袁文雄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厦门利恒涤纶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江苏先奇集团办公室主任;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德华建材(苏州)有限公司人事部助理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4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科斯伍德油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

                                     7
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文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7、王芸女士,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罗马瓷砖(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7 年 4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美固龙(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通快(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主管;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亨斯麦颜料(太仓)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

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杜邦高性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

资源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美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

人才发展高级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麦格纳汽车科技(太仓)

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马斯特模具(昆

山)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8、吴江先生,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MPAcc)学位。1998 年 7 月

至 2001 年 5 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1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8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9、吴晓艳女士,198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北京西科码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负责人;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