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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1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1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 为 54,750,1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18,371,379 股的 46.25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118,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49,541,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2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9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5,208,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5,208,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4%。

    4、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金闯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金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2《关于选举施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施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3《关于选举高红兵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69,202 票,高红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38,041 票。

       1.04《关于选举张恒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张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5《关于选举郑志平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郑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6《关于选举吴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吴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龚菊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龚菊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2.02《关于选举赵增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赵增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2.03《关于选举赵蓓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赵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陈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陈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3.02《关于选举黄天晔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股,黄天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4,7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融资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41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4,7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航、顾泽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2、《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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