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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1-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斯迪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斯迪克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921万股,发行价格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196,7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964,971.1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284,231,728.83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了“会
验字[2019]8052号”《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合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资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OCA 光学胶膜生                             洪发改备       洪环表复
 1                        31,118.51    23,423.17
        产扩建项目                                 2017028      [2017]133 号
 2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5,000.00      -              -
          合 计           41,118.51    28,423.1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1、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内的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经公司于2019

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期限为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11

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

账户。

       3、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766,000.00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8,766,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6,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内的自

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

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截至2020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6,340,480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169,968,570.79元(含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023,403.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计划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投入额
  1     OCA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   311,185,100.00   234,231,700.00    66,340,48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411,185,100.00   284,231,700.00   116,340,480.0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短期内仍有部分

资金闲置。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提前归
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已全部归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9)。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保证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按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公司最高可节约财务
费用696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
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审批程序合规有效,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
    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邹文琦               张 斌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