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公司与特斯拉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斯拉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特斯拉签订了业务采购相关的产品服务通用条款合同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totype or Production Parts or
Services)和产品定价协议(Production Pricing Agreement for Battery Raw
Materials),约定了在业务合作期间的产品供货方式、产品价格、产品标准等内
容,但特斯拉没有责任和义务必须购买公司产品,对产品采购量不做保证,特斯
拉将根据后续具体订单提出采购需求,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特斯
拉的具体订单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为使所有投资者了解详细信息,现将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概况
近期,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 公 司 斯 迪 克 新 材 料 ( 美 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斯 迪 克 美 国 ”) 与
Tesla,Inc.,(以下简称“特斯拉”)签订了产品服务通用条款合同,太仓斯迪克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斯迪克”)与特斯拉签订了产品定价协议,
特斯拉将向公司采购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领域相关的某款产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业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总
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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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特斯拉是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
册在 Delaware(美国特拉华州),主要办公地址为 3500 Deer Creek Road,Palo
Alto,California(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奥图市迪尔克里克路 3500 号)。主要
从事高性能纯电动车及电力系统部件、储能系统、充电设施、太阳能发电装置的
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特斯拉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情况说明
特斯拉为全球领先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业务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主体
卖方:太仓斯迪克、斯迪克美国
买方:特斯拉
2、购买标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领域相关的某款产品。
3、标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特斯拉将向公司采购新能
源汽车电池制造领域相关的某款产品,具体的采购情况特斯拉会根据自身需求以
订单方式确定,协议未对特斯拉的采购量进行强制约束,最终销售金额须以特斯
拉发出的采购订单实际结算为准。
4、协议生效条件: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5、协议有效期:自生效后直到根据产品定价协议约定的需终止事项出现或
双方书面协议终止为止。
6、协议签署日:2021 年 1 月 13 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标志着特斯拉对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以及综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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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认可,拓宽了与特斯拉的业务合作范围,同时也验证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
池制造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预计对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
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根据协议规定,特斯拉对产品采购量不作保证,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要根
据特斯拉的实际采购订单而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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