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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1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

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

解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
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
条件。因此,我们对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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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与发行对象金闯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

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

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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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相应的承诺。前述

措施及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 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前述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

模和经营效益,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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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