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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蓓)2021-04-1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两个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赵蓓       11          11          0          0          否         3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        同意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同意
                           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0/4/9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第八次会议                                                           同意
                           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同意
                           点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同意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草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同意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 PET 膜生产线项目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0/5/14   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第十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 BOPP 涂布线、
                           OCA 涂布线及供胶系统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届董事会
               2020/6/30   以及投资建设功能性胶带项目、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精密离型膜项目和偏光片保护膜项目的
                           独立意见


                                       2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0/8/17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同意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资产报废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2020/9/23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
                                                                     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
                                                                     同意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1/29   度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增加综
                                                                     同意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同意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11/16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0/11/30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监督和完善;对董事、高级管


                                        3
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会提前给我进

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

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

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检查等方式,

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督促公司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1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

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蓓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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