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819,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754,379 股的 41.109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28,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48,708,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5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1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11,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111,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 4、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 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关联股东金闯、施蓉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48,819,21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 表决权 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8,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化、殷晨瑀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2、 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