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0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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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
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
解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功能性PET光学膜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功能性 PET 光学膜项目,响应了国家号召,
迎合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原材料的自制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盈利能力,促
进公司提高竞争能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
实施过程中会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资金状况以及融资的难易程度和
成本情况,量力而行地确定合理的投资规模和节奏,分步实施相关项目。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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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