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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2021-07-1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9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迪克”)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龚菊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龚菊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

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1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

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 6 号

    股票上市日期:2019-11-25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迪克

    股票代码:300806

    法定代表人:金闯

    董事会秘书:吴晓艳

    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 11 号

    联系电话:0512-53989120

    联系传真:0512-53989120

    电子信箱:wuxiaoyan@sidike.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龚菊明先生,独立董事,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 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

财务会计学学士学位,2007 年取得苏州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1983 年至今,历

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苏

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苏州宝

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份至今任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份至今担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

任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3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4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 11 号斯迪克

    收件人:斯迪克证券部

    邮编: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989120

    公司传真:0512-5398912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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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龚菊明

                                                          2021 年 7 月 1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6
    附件: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龚菊明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0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3.00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
     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1)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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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龚菊明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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