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银团贷款的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12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银团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及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迪克
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太仓”)、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迪克重庆”)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
款申请。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斯迪克
江苏 15 亿元、斯迪克太仓 7 亿元、斯迪克重庆 1 亿元。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并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一、合同签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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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子公司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江苏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泗洪支行 6 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上述银团将为斯迪克
江苏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牵头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
代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上述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极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的中长期贷款额度。
2、贷款用途:借款人应当将提取的每笔贷款资金用于“复合涂层功能性聚
酯(PET)薄膜及新型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前提是贷款资金的使用应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贷款人相关制度的规定。
3、贷款利率:按银团协议签署约定执行。
4、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生效日起至 2031 年 9 月 8 日(包
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 10 年。
5、还款方式: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每半年还款一次。
6、担保: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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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阶段性提供其持有的本公司
不低于 800 万股股票质押;项目建成后,建成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设备等)
抵押(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年初预计的担保总额范围之内)。
7、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团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
安排和稳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相关项目建设提供资金
保障。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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