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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1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
公告》、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

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太仓”)、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

迪克重庆”)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36 亿元人

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斯迪克江苏 15 亿元、斯迪克太仓 7 亿元、斯迪克重庆 1 亿元。


                                     1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

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以及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为推进子公司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江苏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为牵头行的 6 家

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上述银团将为斯迪克江苏提供总计

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从《银团贷款合同》
生效日起至 2031 年 9 月 8 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共计 10 年。

    为解决斯迪克江苏向银行申请授信面临的担保问题,公司与牵头行、代理行、

贷款人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斯迪克江苏向贷款人/银团成员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

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2
                        与担保                                            担保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金融机构名称          担保期间                 担保类型
                        人关系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太仓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
                                                                            20,000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银团贷       5,000
                                 太仓分行
                                                            款保证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生效之      15,000
                                 泗洪县支行
                                                            日起至融资
                        全资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公司    斯迪克江苏                                         文件项下任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   分行
                                                            何及/或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部债务履行      13,400
                                 公司太仓支行
                                                            期限届满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日起 3 年止     13,400
                                 公司宿迁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4,400
                                 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
                                                                             8,800
                                 支行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与牵头行、代理行、贷款人签署

         《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及《银团贷款质押合同》,由金闯先生为斯迪克江苏向贷

         款人/银团成员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止。同
         时,由金闯先生阶段性提供其持有的本公司不低于 800 万股股票质押。

             以上银行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
         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

             四、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2、被担保人: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 12 亿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
合同和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保全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限:自《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
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止;

    6、生效: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保证范围下的所有债务得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清偿之日
终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10,6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18%。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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