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12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0名激励对象,共计81,6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62,400股,回购价格为11.07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9,200股,回购价格为20.8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0,007,006股减至189,925,406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 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81,6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90,007,006 股变更为 189,925,406 股,注册资本将由 190,007,006 元,变更为 189,925,406 元。 1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 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实际登记了 153.25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7 月 3 日。 7、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0 年 9 月 23 日为授予日,以 33.48 元/股的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实际登记了 38.3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 9、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 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81,6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62,400 股,回购价格为 11.075 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9,200 股, 回购价格为 20.80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0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 的 81,6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为 62,400 股,回购价格为 11.07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9,200 股,回购价格为 20.80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1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3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139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71.68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 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2、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 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人数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二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对 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81,6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 调整。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 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8,754,37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 施完毕,董事会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4 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62,400 股,回购价格为 11.075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9,200 股,回购价格为 20.80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 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4、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 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8,16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 司 已 向 10 名 激 励 对 象 归 还 相 应 的 出 资 本 金 及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 共 计 1,108,044.02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72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9,925,406 股,后续公司将 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0,007,006 股减至 189,925,406 股。变 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权激励定向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减少股份(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800,101 45.16% -81,600 85,718,501 45.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206,905 54.84% 0 104,206,905 54.87% 三、股份总数 190,007,006 100.00% -81,600 189,925,406 100.00% 5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