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
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1 万股,
发行价格 11.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29,196,7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4,964,971.17 元(不含税)元,募集资金净额 284,231,728.83 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了“会验
字[2019]8052 号”《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958.51 万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592.56 万元,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414.17 万元,期末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44.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的存储情况
2019 年 11 月,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太仓支行”)
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中信苏州分行(账号: 8112001014400504711)、招商太仓支行(账号:
51290265911030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斯迪克江苏、中信苏州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3800540001)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苏州分行 8112001014400504711 239.86
招商太仓支行 512902659110307 4.92
中信苏州分行 8112001013800540001 —
合计 244.7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1 月,分别与中信苏州分行、
招商太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4 月,公司与子公司
斯迪克江苏、中信苏州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8,592.5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斯迪克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斯迪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8,423.17 6,958.51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592.5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 目 达 到 预 本年度实现 是 否 达 到 项 目可行 性是 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总额(1)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 可 使 用 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
否 23,423.17 23,423.17 6,958.51 13,592.56 58.03 202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8,423.17 28,423.17 6,958.51 18,592.56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为了确保“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将募投项目“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分具体项目)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的 3 条生产线均为海外定制化进口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较高。受全球疫情影响,海外设备厂商停工,海运
受阻,导致相关的技术参数以及商务谈判过程、发货运输、进口报关、验收及安装等环节均迟于原计划。这导致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不及预期,无法按原计划在 2021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预计将于 2022 年上半年陆续完成 3 条生产线的安装调试,
并陆续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实施地点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
施地点变更情况 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厂区内的“苏(2016)泗洪县不动产权第 0018246 号”地块变更为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斯迪
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洪国用(2015)第 3853 号”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76.60 万元。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留存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文琦
张 斌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