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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锋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受新冠疫情影响,全体监事均以通讯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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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和《2021 年年度审计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和《2021 年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

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和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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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相关事项已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的(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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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

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太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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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

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

合授信及贷款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

况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金闯先生及施蓉女

士无偿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

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同时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关联

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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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提供担保,预计 2022 年担保额度上限

为 30 亿元整,其中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21 亿元、太仓斯迪克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9 亿元,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需求,本次担保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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