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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2-06-2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100032




                   4-1-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京天股字(2022)第 048-3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所律师已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2)第048号)(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京天股字(2022)第048-1号)(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京天股字(2022)
第048-2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鉴于本次发行审核报告期调整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
月,本所现对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
间”)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法律事项的变化情况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一)》
涉及的《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并出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
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或本补充法律意见)。


                                  4-1-2
    本补充法律意见系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所披露的内容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补充,为《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法律意见(一)》之补充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与《法律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中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法律意见的
表述为准。对本补充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适用《法律意见》的相关声明。除
本补充法律意见中另有说明外,补充法律意见所用简称与《法律意见》《律师工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的释义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
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
交易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1-3
                                                             目录
正 文.............................................................................................................................. 5
第一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更新部分.............................................................................. 5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6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0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10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2
七、发行人的业务...................................................................................................... 12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3
九、发行人主要财产.................................................................................................. 16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十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7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7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 27
十四、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8
十五、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8
十六、总体结论性意见.............................................................................................. 29
第二部分 问询回复更新部分.................................................................................... 30
一、《问询函》问题 6............................................................................................... 30
二、《问询函》问题 7............................................................................................... 31




                                                              4-1-4
                                正 文

                     第一部分 补充核查期间更新部分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批准和授
权的变化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事项

    因原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发行人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召集股东大会对
前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2022年2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事项

    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5月19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预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发行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9,925,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2,791,048.72元,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2022年5月27日,发行人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03,880,649股。


                                 4-1-5
    根据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调整后的股数有尾数,则向下取整处理)。因
此,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事项发行人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行人已于2022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
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鉴于发行人上述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
整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91,164,194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进行调整。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仍在有效期内。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为依
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
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股份同股同权,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本次发行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
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第三
款之规定。


                                   4-1-6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1.发行人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情形

     (1)经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811 号),并取得了发
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经审阅发行人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1521 号),
并取得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
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的确认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
的调查表,并经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交所官方网站、中国证
监会官方网站等网站的相关信息,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填写的调查表,取得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交所官方网站、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等网站的相关信息,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
规定。

     (5)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施蓉女士的确


                                   4-1-7
认,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交所官
方网站、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
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市场监督、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自
然资源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等网站,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
之规定。

    2.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办理完
毕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手续及相应的审批文件,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
集资金将用于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会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3)本所律师审阅了发行方案,并取得了发行人的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均由发行人自行实施,不涉及与其他主体合作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后,不会导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本所律师审阅了发行人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金闯,金闯拟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00 万元,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其他发行对象为符


                                  4-1-8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
投资者,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4.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符合《管
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5.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
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之规
定。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本所律师审阅了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发
行对象金闯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次发行的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4-1-9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
在独立性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与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
方面独立运作;发行人拥有或合法使用从事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资产,具备与经
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经查验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无限
售条件流通前100名明细数据表》(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和《合并普通
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0名明细数据表》 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
截至2022年6月1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万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       (%)      股)
  1.                      金闯                     10,418.42    34.28     5,856.00

  2.                      施蓉                      1,698.23     5.59        -

  3.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1,169.18     3.8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
  4.                                                 890.56      2.93        -
               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峻银投资                      785.69      2.5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盛锦混
  6.                                                 669.47      2.20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7.                                                 579.88      1.91        -
             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苏州德润                      504.53      1.6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9.                                                 365.61      1.20        -
            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盛雷鸣                      352.00      1.16

    (二)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未发生变化。

                                         4-1-10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仍为金闯和施蓉夫妇。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的
数量为5,856.00万股,占其所控制股份数量的比为45.5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
                 持股      报告期                 股
序   股东姓名/                         限售条          质押
                 比例      末持股                 份           质押
号     名称                            件的股          股份                   期限
                 (%)       数量                 状           权人
                                       份数量          数量
                                                  态
                                                               中 国
                                                               工 商
                                                       2,048   银 行   自 2021/9/17 起
                                                               太 仓
                                                               支行
                                                               深 圳
                                                               市 中
                                                               小 担
                                                        400            2021/7/27-2022/7/27
                                                               非 融
                                                               资 性
                                                               担保
                                                               华 西
                                                  质           证 券
1    金闯         34.28   10,418.42   10,418.42
                                                  押   1,411   股 份   2022/3/25-2025/3/25
                                                               有 限
                                                               公司
                                                               华 安
                                                               证 券
                                                        616    股 份   2022/5/11-2025/5/11
                                                               有 限
                                                               公司
                                                               红 塔
                                                               证 券
                                                       1,381   股 份   2022/5/13-2025/5/13
                                                               有 限
                                                               公司


                                        4-1-11
2   施蓉          5.59   1,698.23   1,698.23   -    -      -                   -
3   苏州德润      1.66    504.53     504.53    -    -      -                   -
    苏州锦广
4                 0.77    232.96     232.96    -    -      -                   -
    缘
    注:金闯质押至工商银行太仓支行的股份,系为斯迪克江苏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
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亦不存在有争议、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本及其演变情况
更新如下:

    (一)2021年8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9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1年9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5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4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17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上述股权激
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尚未成就,因此亦尚未完成登记。

    (二)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确定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189,925,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2,791,048.7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共计转增113,955,2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3,880,649
股。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股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七、发行人的业务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经营范
围未发生变化。


                                     4-1-12
       (二)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取得的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主要资质和批准、认证证书变化及更新情况主要
如下:

       1.发行人取得宿迁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苏(2020)印证字327141011号《印
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2022年3月22日,宿迁市新闻出版局核发了《印刷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延长至
2026年3月31日。

       2.斯迪克江苏取得宿迁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苏(2020)印证字327141006
号《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22年3月
31日。2022年3月22日,宿迁市新闻出版局核发了《印刷经营许可证》,有限期
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发行人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
人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六)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3月
31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如
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变化情况
         南京新麦物流有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
 1                                                    该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注销
             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公司


                                       4-1-13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变化情况
           成都长辰物流有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
    2                                                            该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注销
               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公司
                              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持
           江苏然创新材料
    3                         股25%;亦为公司监事陈锋担          该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公司
                                                                 2022年5月11日因个人原因辞
    4            基险峰           发行人前任副总经理
                                                                       去副总经理职务
                               发行人前任副总经理基险峰
           苏州晋宜谦科技
    5                          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           该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成立
             有限公司
                                         公司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发行人的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
下: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39.17                  1,047.24
        注:上述人员报酬不含股权激励。

        2.关联担保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
人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行人在2021年度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如下:

                                                                                       截至 2022
                  提供                                                                 年 3 月 31
                          最高担保     实际担保
序      被担保    担保                                主债权       主债权      债权    日所担保
                            金额         金额
号        方      的关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债务是否
                          (万元)     (万元)
                  联方                                                                 已经履行
                                                                                         完毕
        斯迪克
1                 金闯    120,000.00   55,200.00     2021.9.26     2031.9.8    银团         否
          江苏
                  金闯                 6,000.00      2021.3.8      2022.3.7    中国         是
2       发行人            15,000.00
                  施蓉                 5,000.00      2021.3.15    2022.3.14    银行         是


                                            4-1-14
                                                                               截至 2022
              提供                                                             年 3 月 31
                     最高担保     实际担保
序   被担保   担保                               主债权      主债权     债权   日所担保
                       金额         金额
号     方     的关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债务是否
                     (万元)     (万元)
              联方                                                             已经履行
                                                                                 完毕
                                                                        泗洪
                                  4,000.00      2021.5.17   2022.5.13             否
                                                                        支行
                                  5,000.00      2021.3.17   2022.3.17             是
                                  10,000.00     2021.3.30   2022.3.30             是
                                                                        华夏
     太仓斯                       2,000.00      2021.5.11   2022.5.11   银行      否
3             金闯   20,000.00
       迪克                       3,000.00      2021.5.26   2022.5.25   太仓      否
                                                                        支行
                                  2,500.00      2021.7.12   2022.7.12             否
                                  2,500.00      2021.7.14   2022.7.14             否
                                  4,000.00      2021.8.17   2023.2.16             否
                                                                        招商
                                  4,000.00      2021.8.17   2023.2.16   银行      否
4    发行人   金闯   20,000.00
                                  4,000.00      2021.8.17   2023.2.16   太仓      否
                                                                        支行
                                  3,000.00      2021.8.17   2023.2.16             否
    注:序号1的所担保的主债务系工商银行太仓分行作为牵头行,工商银行太仓分行、中
国银行宿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泗洪县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分
行、江苏银行泗洪支行作为贷款行向斯迪克江苏发放的银团贷款,总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贷款分次发放,上表中的实际担保金额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多笔
款项的合计余额,主债权起始日为各贷款合同中时间最早的主债权起始日,主债权到期日为
各贷款合同中时间最晚的主债权到期日。

     (2)发行人在2022年1-3月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如下:

                                                                               截至 2022
              提供                                                             年 3 月 31
                     最高担保     实际担保
序   被担保   担保                               主债权      主债权     债权   日所担保
                       金额         金额
号     方     的关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债务是否
                     (万元)     (万元)
              联方                                                             已经履行
                                                                                 完毕
     斯迪克
1             金闯   120,000.00   78,800.00     2021.9.26   2031.9.8    银团      否
       江苏
                                  4,000.00      2022.3.7    2023.3.2    中国      否
              金闯                                                      银行
2    发行人          15,000.00    5,000.00      2022.3.8    2023.3.7              否
              施蓉                                                      泗洪
                                  2,000.00      2022.3.15   2023.3.13   支行      否
                                  3,000.00      2022.3.14   2023.3.14   华夏      否
     太仓斯                                                             银行
3             金闯   20,000.00    3,000.00      2022.3.15   2023.3.15             否
       迪克                                                             太仓
                                  4,000.00      2022.3.16   2023.3.16   支行      否


                                       4-1-15
                                                                                截至 2022
              提供                                                              年 3 月 31
                      最高担保    实际担保
序   被担保   担保                               主债权      主债权     债权    日所担保
                        金额        金额
号     方     的关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债务是否
                      (万元)    (万元)
              联方                                                              已经履行
                                                                                  完毕
                                                                        招商
                                                                        银行
4    发行人   金闯    20,000.00   4,000.00      2022.2.10   2023.2.10              否
                                                                        太仓
                                                                        支行
                                                                        招商
     太仓斯                                                             银行
5             金闯     8,000.00   4,000.00      2022.2.16   2023.2.15              否
       迪克                                                             太仓
                                                                        支行
    注:序号1的所担保的主债务系工商银行太仓分行作为牵头行,工商银行太仓分行、中
国银行宿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泗洪县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分
行、江苏银行泗洪支行作为贷款行向斯迪克江苏发放的银团贷款,总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贷款分次发放,上表中的实际担保金额系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笔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多笔
款项的合计余额,主债权起始日为各贷款合同中时间最早的主债权起始日,主债权到期日为
各贷款合同中时间最晚的主债权到期日。

     九、发行人主要财产

     (一)房屋所有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除《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一)》已披露的房屋所有权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房屋所
有权情况更新如下: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权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m2)                  利
              渝(2022)永川区
1                不动产权第                                 26,106.60    厂房
                000030136 号
              渝(2022)永川区
2                不动产权第                                  4,153.45    厂房
     斯迪克     000030687 号      重庆市永川区塘湾路
                                                                                     无
       重庆   渝(2022)永川区            5号
3                不动产权第                                  2,649.79    厂房
                000031134 号
              渝(2022)永川区
4                不动产权第                                  1,718.30    厂房
                000030791 号




                                       4-1-16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权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m2)                  利
               渝(2022)永川区
5                 不动产权第                             1,911.20     厂房
                 000031002 号
               渝(2022)永川区
6                 不动产权第                             1,553.66     厂房
                 000030106 号
               渝(2022)永川区
7                 不动产权第                             1,553.66     厂房
                 000036487 号
               渝(2022)永川区
8                 不动产权第                             1,553.66     厂房
                 000029858 号
               渝(2022)永川区
9                 不动产权第                              887.44      厂房
                 000030520 号
               渝(2022)永川区
10                不动产权第                               33.80      辅房
                 000030205 号
               渝(2022)永川区
11                不动产权第                               33.80      辅房
                 000030163 号

     (二)专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
增及变化的专利情况如下:

                                                                               专
     专   专                                                                        变
                                                                               利
序   利   利                       专利名                                           化
                     申请号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有
号   类   权                         称                                             情
                                                                               效
     型   人                                                                        况
                                                                               期
                                   一种防
          太
                                   水胶带,
          仓
     发                            其制备   2022 年                            20   新
1         斯    ZL202010711587.2                        原始取得      无
     明                            方法及 2 月 8 日                            年   增
          迪
                                   电子产
          克
                                     品




                                      4-1-17
        实
                                                       2012 年
        用    发行                        胶带包                                               10   到
2                     ZL201220037539.0                 10 月 10     原始取得       无
        新     人                         装结构                                               年   期
                                                          日
        型
        实
                                          一种电
        用    发行                                     2022 年 3                               10   新
3                     ZL202121685019.6    池极耳                    原始取得       无
        新     人                                       月4日                                  年   增
                                           胶带
        型
        实
                                          一种汽
        用    发行                                     2022 年 3                               10   新
4                     ZL202121685449.8    车用隔                    原始取得       无
        新     人                                       月4日                                  年   增
                                           热膜
        型
    注:序号2的实用新型专利于2012年2月6日申请,专利有效期为10年,截至2022年3月31
日,该实用新型专利已到期。

        (三)租赁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两项租赁物业进行了续租,续租后的租赁合同内容如下:

 序
             出租人      承租人      月租金            面积        租赁期限             地址
 号
                                                                                 3000-3500Kennet
         VProperty       斯迪克                    5,000 平        2022.01.01-
    1                              6,750 美元                                    hSt.,SantaClara,C
         Group LLC         美国                    方英尺          2022.12.31
                                                                                      A95054
                                                                                 东莞市塘厦田心
                         斯迪克
         东莞市天宝               401,028.30 元                                  科苑城工业区四
                         股份东                    13,367.61       2022.05.01-
    2    五金塑胶制                (每满三年                                    黎南路 29 号厂房
                         莞分公                     平方米         2028.04.30
         品有限公司                递增 10%)                                    1 栋 5 层、宿舍一
                           司
                                                                                      栋6层

        (四)发行人的股权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
新增3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1.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然创”)

        江苏然创于2021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现持有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00MA7E3LRF0K


                                              4-1-18
      住所          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东区 1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加兵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
                    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工程塑
                    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密
     经营范围
                    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海绵
                    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
                    合金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25%


   2.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斯迪克”)

   安斯迪克于2022年3月18日注册成立,现持有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7KE59A7K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林磊

     注册资本       2,4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45%


   3.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华昇”)

   海外华昇于2016年4月12日注册成立,现持有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4-1-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4MA0QDTY23G

           住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信达街 28 号院内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将俊

       注册资本         6,388.6929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销售;电子材料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1.7949%

    注:发行人于2022年3月与苏州典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大连
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认购协议》,以人民币700万元对海外华昇进行增资,持
有其1.7949%的股权。

      除上述变化情况外,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内外企业情况未发生
其他重大变化。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情况

      1.重大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以
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贷
    借
 序    款                        担保方                           贷款余额
    款             合同编号                  对应担保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号    银                          式                             (万元)
    方
       行
                                                                              2020.12.08
                                                                  10,000.00   -2025.11.3
            工                                                                0
            商                                                                2020.12.31
      江                         斯迪克
            银                                                     5,000.00   -2026.11.3
      苏       0110200014-20     股份以     0110200014-2021 年
            行                                                                0
 1.   斯       20 年(太仓)     土地、设   太仓 (抵) 字 0337
            太                                                                2020.12.31
      迪       字 01678 号       备提供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5,000.00   -2027.11.3
            仓
      克                         抵押                                         0
            支
            行                                                                2021.08.13
                                                                   3,000.00   -2028.11.3
                                                                              0




                                            4-1-20
      贷
   借
序    款                    担保方                           贷款余额
   款          合同编号                 对应担保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号    银                      式                             (万元)
   方
      行
                            金闯、施
                                       2021 洪 高 保 字 第
                            蓉提供
                                       150338676-1 号最高
                            担保;                                       2021.05.17
             150338676D20              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2.        中                斯迪克                            4,000.00   -2022.05.1
             21051101                  2020 年洪高抵字 第
          国                江苏以                                       3
     江                                150338676 号最高额
          银                土地提
     苏                                抵押合同
          行                供抵押
     斯
          泗                金闯、施                                     2022.03.07
     迪                                2022 洪 高 保 字 第
3.        洪 150338676D20   蓉提供                            4,000.00   -2023.03.0
     克                                150338676-1 号最高
          支 22022801       担保;                                       2
                                       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行                斯迪克
                                       2020 年洪高抵字 第                2022.03.08
             150338676D20   江苏以
4.                                     150338676 号最高额     5,000.00   -2023.03.0
             22030701       土地提
                                       抵押合同
                            供抵押                                       7
                            斯迪克                                       2021.08.17
5.                          江苏提                            3,990.00   -2023.02.1
                                       512XY202000434604
                            供保证;                                     6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金闯提                                       2021.08.17
6.        招                           书              ;     3,990.00   -2023.02.1
                            供保证;   512XY202000434605
          商                                                             6
     江                     斯迪克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银                                                             2021.08.17
     苏                     股份以     书              ;
7.        行 512XY2020004                                     3,990.00   -2023.02.1
     斯                     房地产、   512XY202000434607                 6
          太 346
     迪                     土地提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
          仓
     克                     供抵押;   编      号      为
          支
                            斯迪克     512XY202000434608                 2022.02.10
          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
8.                          重庆以                            4,000.00   -
                            房地产、   512XY202000434609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3.02.10
                            土地抵
                            押




                                       4-1-21
      贷
   借
序    款                      担保方                            贷款余额
   款            合同编号                 对应担保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号    银                        式                              (万元)
   方
      行
                              斯迪克
                              股份以
           中
                              应收账     2022 苏银最质字 第
           信
      江                      款提供     TC811208098363 号
           银
      苏                      质押担     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                 2022.01.19
           行 2022 苏银贷字
9.    斯                      保;       合同;                  4,500.00   -2023.01.1
           太 第 SDK102 号
      迪                      斯迪克     2021 苏银最抵字 第                 8
           仓
      克                      江苏以     TC02001 号的最高额
           支
                              土地提     抵押合同
           行
                              供抵押;

    斯     泗
    迪     洪                 斯迪克                                        2021.08.17
                                         202004006 号最高额
10. 克     农 202004006       股份提                             3,000.00   -2022.08.1
                                         保证合同                           2
    江     商                 供保证
    苏     行
           农
    斯
           行
    迪                        斯迪克                                        2021.08.20
           泗 3201012021001              32100120210116836
11. 克                        股份提                             3,000.00   -2022.08.1
           洪 6166                       保证担保合同
    江                        供保证                                        9
           支
    苏
           行
                         斯迪克
                         股份提
                         供保证;
                         斯迪克          011020014-2021 年太
    斯
                         股份以          仓(保)字 0051 号贷
    迪 银 0110200014-20                                                     2021.09.26
                         土地提          款 保 证 合 同 ;
12. 克 团 21(太仓银团)                                        78,800.00   -2031.09.0
                         供抵押;        011020014-2021 年太
    江 * 第 0816 号                                                         8
                         金闯提          仓(保)字 0052 号贷
    苏
                         供保证          款保证合同
                         并以股
                         份提供
                         抵押
                         斯迪克
       中
                         江苏以
       信
    斯                   应收账
       银 2021 苏银贷字
    迪                   款提供          2021 苏银最保字 第                 2021.12.07
       行 第
13. 克                   质押担          TC811208094970 号       6,000.00   -2022.12.0
       苏 TC8112080949
    江                   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6
       州 70 号
    苏                   斯迪克
       分
                         股份提
       行
                         供保证
                                                                            2021.05.26
      太 太 NJ0213101202      斯迪克     NJ0213 ( 高 保 )
14.                                                              3,000.00   -2022.05.2
      仓 仓 10107             股份提     20210014 最 高 额 保               5


                                         4-1-22
       贷
    借
序     款                     担保方                          贷款余额
    款      合同编号                      对应担保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号     银                       式                            (万元)
    方
       行
    斯 华 NJ0213101202        供保证; 证合同;                           2022.03.14-
15. 迪 夏                     金 闯 提 NJ0213 ( 高 保 )      3,000.00
          20034                                                           2023.03.14
    克 银                     供保证   20210015 个 人 最 高
                                                                          2022.03.15-
          NJ0213101202
16.    行                              额保证合同              3,000.00
          20037                                                           2023.03.15
              NJ0213101202                                                2022.03.16-
17.                                                            4,000.00
              20039                                                       2023.03.16
         太
    太
         仓
    仓        2021 年苏(太) 斯 迪 克   2021 年苏太最高 保               2021.05.27
         民
18. 斯        流借字第 0800 股 份 提     字第 0929 号的最高    3,000.00   -2022.05.2
         生
    迪        号              供保证     额保证合同                       7
         银
    克
         行
         太
    太
         仓
    仓                        斯迪克                                      2021.06.22
         浦   8912202128021              213891220200000003
19. 斯                        股份提                           4,000.00   -2022.06.2
         发   3                          9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迪                        供保证                                      2
         银
    克
         行
              2021 苏银贷字
                                                                          2021.12.13
              第
20.                                                            3,000.00   -2022.12.1
         中   TC8112080950
                              太仓斯                                      2
         信   59 号                      2020 苏银最抵字 第
    太                        迪克以
         银   2021 苏银贷字              TC811208070557 号
    仓                        土地提                                      2021.12.13
         行   第                         最高额抵押合同;
21. 斯                        供抵押;                         3,000.00   -2022.12.1
         苏   TC8112080950               2021 苏银最保字 第
                                                                          2
    迪                        斯迪克
         州   50 号                      TC811208095050 号
    克                        股份提
         分   2022 苏银贷字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供保证
         行   第                                                          2022.01.10-
22.                                                            4,000.00
              TC8112080977                                                2023.01.09
              54 号
         招
         商                              512XY202000434704
    太                        金闯提
         银                              的个人最高额不可撤
    仓                        供保证;                                    2022.02.16
         行   512XY2020004               销担保书
23. 斯                        斯迪克                           4,000.00   -2023.02.1
         苏   347                        512XY202000434705
    迪                        股份提                                      5
         州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克                        供保证     保书
         分
         行
         光
         大
    太
         银
    仓                        斯迪克                                      2022.03.11
         行   苏光大银贷
24. 斯                        股份提     苏光大保 T2021031     3,000.00   -2024.03.0
         太   2022021
    迪                        供保证                                      7
         仓
    克
         支
         行

                                         4-1-23
    注:0110200014-2021(太仓银团)第 0816 号贷款合同为工商银行太仓分行作为牵头行,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泗洪县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
分行、江苏银行泗洪支行作为贷款行的银团贷款,总额度为 12 亿元人民币,贷款分次发放,
上表中的数字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笔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多笔款项的合计余额。

       2.采购合同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需方名称     采购品类           合同有效期
                                                                2020.1.1 至 2020.12.31,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1.                                  斯迪克江苏   BOPP 膜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司
                                                                此类推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
 2.                                  斯迪克江苏   丙烯酸丁酯    2021.12.25-2022.12.24
         公司
                                                                2022.1.1 至 2022.12.31,
 3.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斯迪克江苏   丙烯酸丁酯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此类推
                                                                2020.1.1 至 2020.12.31,
 4.      上海顺邦化工有限公司        斯迪克股份   丙烯酸丁酯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此类推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
 5.                                  斯迪克股份   PET 切片      2022.1.1-2022.12.31
         公司
                                                                2020.1.1 至 2020.12.31,
 6.      苏州永邦化工有限公司        斯迪克江苏   丙烯酸丁酯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此类推
                                                                2022.1.1 至 2022.12.31,
 7.      深圳市润海电子有限公司      斯迪克股份   基膜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此类推
                                                                2021.1.1 至 2021.12.31,
         深圳市金海洋实业发展有限
 8.                                  太仓斯迪克   热缩管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公司
                                                                此类推
                                                                2021.1.1 至 2021.12.31,
 9.      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斯迪克股份   胶水溶剂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此类推
                                                                2020.1.1 至 2020.12.31,
 10.     国一制纸(张家港)有限公 斯迪克股份      原纸          到期自动延长一年,以
         司                                                     此类推

       3.销售合同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或协议如下:

序
                客户名称             供方名称        销售产品           合同有效期
号
                                                  功能性薄膜材      2019.1.1        至
 1.     太仓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斯迪克股份    料、电子级较粘    2019.12.31,到期自
                                                  材料等            动延长 3 年


                                        4-1-24
序
                    客户名称         供方名称          销售产品           合同有效期
号
                                                   功能性薄膜材       2019.1.1        至
 2.    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     料、电子级较粘     2019.12.31,到期自
                                                   材料等             动延长 3 年
                                                   功能性薄膜材       2019.1.1        至
 3.    江苏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     料、电子级较粘     2019.12.31,到期自
                                                   材料等             动延长 3 年
                                                   功能性薄膜材
 4.    Tesla,Inc.                   太仓斯迪克     料、电子级较粘     长期
                                                   材料等
                                                   功能性薄膜材       2019.1.1        至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
 5.                                 斯迪克股份     料、电子级较粘     2019.12.31,到期自
       公司
                                                   材料等             动延长 3 年
                                                   功能性薄膜材
 6.    兰考裕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斯迪克     料、电子级较粘     长期
                                                   材料等
                                                   功能性薄膜材
 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斯迪克     料、电子级较粘     长期
                                                   材料等
                                                   功能性薄膜材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                                         2022.1.5,有效期 3
 8.                                 斯迪克股份     料、电子级较粘
       公司                                                           年
                                                   材料等
 9.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斯迪克股份     电子级较粘材料     长期
       SYNERGY SALES
10.    INTERNATIONAL                斯迪克江苏     薄膜包装材料       长期
       CORPORATION

      4.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署时间
号                                                                 (万元)
       复合涂层功能性聚酯
                                                上海华新建设(集
1.     (PET)薄膜及新型包装      斯迪克江苏                        49,890.00   2020/9/18
                                                团)有限公司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华新建设(集                2020 年 11
2.     斯迪克新罐区土建工程       斯迪克股份                         6,500.00
                                                团)有限公司                    月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中国电子系统工
3.     有限公司 9 号厂房无尘室    斯迪克江苏    程第四建设有限       5,800.00   2021/8/10
       机电工程                                 公司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中国化学工程第
       有限公司年产 25 亿平方
4.                                斯迪克江苏    十四建设有限公       4,600.00   2021/8/16
       米复合功能膜技术改造项
                                                司
       目




                                        4-1-25
序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署时间
号                                                              (万元)
       复合涂层功能性聚酯
       (PET)薄膜及新型包装                   江苏华明智能电
5.                                斯迪克江苏                     1,900.00   2021/8/25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0.4KV                  气有限公司
       低压配网工程
       污染防治设备蓄热式热氧                  上海永疆环境工
6.                                斯迪克江苏                     1,755.00   2021/6/11
       经炉 RTO                                程有限公司
                                               南通冠润机械设
7.     10 号车间钢结构平台        斯迪克江苏   备安装工程有限    2,000.00   2022/1/14
                                               公司
       10 号车间 1-8 台设备及配                广东正德工业科
8.                                斯迪克江苏                     1,860.00   2022/1/14
       套安装工程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
       10 号车间无尘室装修及
9.                                斯迪克江苏   程第四建设有限    7,088.00   2022/3/14
       二次配电工程
                                               公司

     5.机器设备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采购合同新增情况如
下:

序
                                            购买协议
号
       2021 年 10 月 10 日,斯迪克股份与上海华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
1.     同编号:TEKC-2021-0909),约定斯迪克股份向上海华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 BOPET
       设备,总价 1,411.5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0 月 10 日,斯迪克股份与上海华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
2.     同编号:TEKC-2021-0910),约定斯迪克股份向上海华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 BOPET
       设备套,总价 1,406.5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6 日,斯迪克江苏与金积水(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
       合同》(合同编号:SDK-202111-B),约定斯迪克江苏向金积水(上海)国际贸易
3.
       有限公司购买常压等离子表面处理设备(OCA 线用)4 套,合同金额 156.1 万美元,
       约 1,014.65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2 月 7 日,斯迪克江苏与优视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4.
       约定向购买 OCA 缺陷检测设备,合同价款为 1,188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2 月 10 日,斯迪克江苏与江苏大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5.
       约定蓄热式热氧化炉 RTO2 套,合同金额 2,08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3 月 11 日,斯迪克江苏与 Shin Hwa Fa Machinery CO.,LTD、苏美达国际技术
6.     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斯迪克江苏向 Shin Hwa F aMachinery CO.,LTD 采
       购涂布机,苏美达国际作为买方进口代理,总价 920 万美元,约 5,980 万元人民币。




                                        4-1-26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上述重大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拘束
力,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上述重大合同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合同履
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3月31日,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648.36万元,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2,908.36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真实、
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
对《公司章程》的新增修改如下:

    2022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职权的条款进行修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险峰在2022年5
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变化外,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发生的变化情况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
策变化情况如下:


                                   4-1-27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下发
的《关于公示江苏省2021年第二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发行人
子公司太仓斯迪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除上述变化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政府补助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报告》并
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获得
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分别为2,275.77万元、12,613.51万元、4,548.77万元
和618.12万元。

    十四、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容诚会计师就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811号),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投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OCA 光学胶膜生     OCA 光学胶膜生
                                         23,423.17        23,423.17      15,053.76
  产扩建项目         产扩建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28,423.17        28,423.17      20,053.76

    十五、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未发生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长、
总经理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
人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未发生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1-28
    十六、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现阶段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
与批准,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
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条件;本次
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1-29
                      第二部分 问询回复更新部分

    经本所律师核查,现对本所就《问询函》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中
涉及报告期更新及具体情况变化更新的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更新回复如下:

    一、《问询函》问题 6

    根据募集说明书,2020年1月23日,发行人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因存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
岗作业的情形,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对斯迪克江苏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
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否涉及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储存,是否需要履行相关的节能环保审批程序;(3)本次募投项
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
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4)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
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5)发行人最近36个月
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3)(5)并发表
明确意见。

    针对问题(5),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补充更新如下: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江苏政务服务网等公开系统进行检索,查阅发行人的营业外




                                 4-1-30
支出明细,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导
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问询函》问题 7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为1,656.53万元,为对外
出租厂房形成。截至2021年11月18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
886,027.37平方米,其中部分土地存在开发进度不及预期面临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缴纳土地闲置费等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2)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
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3)报告期内发行人购置
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并结合发行人持有土地的闲置或储备情况,
说明购置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明确的规划,是否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以
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问题(1)、(2),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补充更新如下:

    问题(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
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为3,058.80万元,系公司
下属公司斯迪克重庆将部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所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未持有土地。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所拥有的土地均为工业用地。

    除《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及下
属公司所拥有的土地、房屋的新增如下:

                                                                对应的房
序 使用                      使用权面              对应的房屋权          实际使用
          权证号    坐落                土地性质                屋建筑物
号 权人                      积(㎡)                  证号              情况说明
                                                                  面积



                                   4-1-31
                                                                   对应的房
序 使用                        使用权面               对应的房屋权             实际使用
           权证号      坐落                土地性质                屋建筑物
号 权人                        积(㎡)                   证号                 情况说明
                                                                      面积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26,106.60   业务生产
       第 000030136                                   第 000030136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4,153.45   业务生产
       第 000030687                                   第 000030687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2,649.79   业务生产
       第 000031134                                   第 000031134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1,718.30   业务生产
       第 000030791                                   第 000030791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1,911.20   业务生产
       第 000031002                                   第 000031002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斯迪              重庆市永川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1 克重              区塘湾路 5 66,757.00   工业用地                 1,553.66   业务生产
       第 000030106                                   第 000030106
    庆                  号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1,553.66   业务生产
       第 000036487                                   第 000036487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1,553.66   业务生产
       第 000029858                                   第 000029858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887.44    业务生产
       第 000030520                                   第 000030520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33.80    业务生产
       第 000030205                                   第 000030205
                                                                                 经营
             号                                             号
       渝(2022)永                                   渝(2022)永
                                                                               用于主营
       川区不动产权                                   川区不动产权
                                                                      33.80    业务生产
       第 000030163                                   第 000030163
                                                                                 经营
             号                                             号
    注: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将上表中权证号为渝(2022)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30106
号、渝(2022)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36487号、渝(2022)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29858
号,以及渝(2019)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68466号厂房部分厂房对外出租,形成投资性房
地产。


                                      4-1-32
    此外,经核查发行人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发
行人补充核查期间亦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关收入。

    经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新增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
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未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
产。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问询回复部分未发生变化。

       问题(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一)》之 “一、
《问询函》问题4”第1问内容。

    除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新增
3家参股公司,3家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与发行人
 公司名                                         经营范围
               关系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江苏然创     参股公司
                        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
                        销售;海绵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
安斯迪克     参股公司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销售;电子材料开发、生产、
海外华昇     参股公司   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中,江苏然创持有扬州然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然创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为: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除

                                      4-1-33
外)及销售;非危险性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纸制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塑
料制品、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绝缘材料、导热材料、导电材料、
胶粘制品、泡棉、铜箔、吸波材料、保护膜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日用口罩
(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发行人新增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未包含“房地产开发”,不涉
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

    (以下无正文)




                                4-1-3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之盖章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签字):

                                                              谢发友




                                                              李   化




                                                            年     月   日



本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邮编:100032




                                 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