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斯迪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7-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
迪克预计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然创”)发生日常性关联

交易,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

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

准。

    公司持有然创25.00%股权;公司董事张恒先生为然创监事、公司监事陈锋

先生为然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关联监事陈锋先生对

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MA7E3LRF0K

    3、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加兵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东区 16 号

    7、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橡胶

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

海绵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323,761.42              33,901,833.86

负债总额                               4,653,690.43               7,135,388.27

净资产                                28,670,070.99              26,766,445.5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653,734.18

净利润                                             0.00           -1,903,625.4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然创的关系
    公司持有然创 25.00%股权;公司董事张恒先生为然创监事、公司监事陈锋

先生为然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

项规定,然创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然创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履约能力。

    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交       上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期限
  类别                                       定价原则   易金额     发生额
向关联人                    采购泡棉、硅胶
                                             市场定价   600.00        0.00   2022
采购商品   江苏然创新材料   制品等产品
向关联人   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薄膜、胶带                                   年度
                                             市场定价   300.00        0.00
销售商品                    等产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

形。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

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

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系正常商业交易行

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

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
优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双方将
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

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0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

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对

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
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文琦




                                                           张   斌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