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方正承销保荐关于斯迪克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迪克
保荐代表人姓名:吉丽娜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子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在承接项目后及时审阅了公司信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根据商业银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行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承销保荐”)系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接替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平安证券”)担任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自承接该项目以
来,方正承销保荐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对上市公司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斯迪克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关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保荐机构。
2022 年 6 月,因平安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采取
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的监管措施,斯迪克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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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签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
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7 月 29 日,斯迪克与平安证券,签署了终止保
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方正
承销保荐承接。方正承销保荐指派保荐代表人吉丽娜女士、
王子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原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
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97 号),因平安证券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
项及整改情况 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决定对平安证
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9 月 22 日。
上市公司另聘请方正承销保荐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保荐机构,并按规定承接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吉丽娜 王 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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