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3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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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
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