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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138号)2023-01-13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013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1                                                 1-2
       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2                                                 3-4
       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30Z0138 号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斯迪克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
告作为斯迪克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斯迪克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斯迪克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1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斯迪克《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斯迪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此页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30Z0138 号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胡新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文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正泽


                                    2023 年 1 月 13 日




                                   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88,388 股,每股发行
价格 24.8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20,088,38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7.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 计 人 民 币 9,122,802.6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90,877,174.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
字[2022]230Z03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1      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      49,686.23           40,000.00 ( 备 案 证 号 : 泗 洪 行 审 备
                                                              【2020】479号)
 2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合计                59,686.23           50,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59,686.2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
                                             3
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76,494,603.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                   400,000,000.00              376,494,603.66
  2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0                            —
                 合计                           500,000,000.00              376,494,603.6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22,802.68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37,735.86元(不含增值税),本
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7,735.8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说明
       1       审计费                                 283,018.87
       2       律师费                                 188,679.25
       3       材料制作费                              66,037.74
                   合     计                          537,735.8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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