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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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使用补充
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截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的 1,000 万元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
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