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2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经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
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202,48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18,156 万,2022 年度对外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84,33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93.93%;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
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
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
时间: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