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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3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量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永华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德友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久量股
露文件一致                            份“肇庆久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
                                      资进度为 34.20%。调整前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
                                      意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到 2022 年 6 月 30 日。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 履 行 承 诺的 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
                                              是         不适用
郭少燕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公司股东融信量、郭子龙、翁振国、白建明、
乾亨投资、卓泰投资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马少星、袁乐才、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
                                              是         不适用
夏明、李侨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
4、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5、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6、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9、公司关于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公司关于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和消
                                              是         不适用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和减
                                              是         不适用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3、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4、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3
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1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永华                       赵德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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