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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2-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久量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19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27 号《关
于核准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4 元,
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16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948.32 万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11.68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10500415 号”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


                                    1
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肇庆久量 LED 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6,961.30          27,741.91
   2      肇庆久量自动化仓储及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5,205.09           3,745.44
   3      肇庆久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54.43           6,554.43
   4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                4,434.65           1,169.90
                     合    计                      54,155.47          39,211.6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
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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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
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
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拟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适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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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将会严格进行风险防控、规范运作,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
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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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量股份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久量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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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永华                       赵德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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