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公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久量股份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肇庆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久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久量科技有限公
司、广州久量小家电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96.99%;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
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及内部信息传递等
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重大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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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技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程度等因素,确定
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作为衡量标准。
缺陷等级 定义 定量标准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 总额的 1%
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
权益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一般缺陷
的其他控制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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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
整改;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
应补偿性控制措施;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一般缺陷 损失<300 万元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
重要缺陷 300 万元≤损失<1000 万元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
重大缺陷 损失≥1000 万元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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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关键制度或机制均缺失,导致全局性系
统性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与关键控制组合缺失;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管理层及治理层舞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一定程度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在某领域存在重要缺失,导
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缺失;
(6)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员工舞弊。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1)较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4)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存在持续改善空间,但不构成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缺失;
(6)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关联第三方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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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久量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久量股份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久量股份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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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永华 赵德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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