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31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
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
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范海峰 罗顺均
鲍恩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