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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1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量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永华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炜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2022 年 3 月 1 日,久量股份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2022 年半年度     督促企业积极采取

                                         2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业绩大幅下   措施应对业绩大幅
                                                        滑         下滑的风险,并做
                                                                       好信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发行人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11 月 3 日,东莞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付永华、赵
                                  德友具体负责久量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2022 年 5 月 18
                                  日,因赵德友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莞证
                                  券委派袁炜先生接替赵德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剑琛、潘云松的监管函》,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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