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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已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6.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56.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4,705.3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51.48 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
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1,367.55              20,423.3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88.87               3,628.15
  3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5,000.00               9,000.00
                  合计                        53,856.42              33,051.4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400 万元额度内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9,500 万元额度内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
办理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
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 10,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500 万元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

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
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4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铂科新材使用不超过10,4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综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