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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
信用证、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周转等有关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
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
期限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
为 1 年至 2 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可根据与金融机构协商情况分别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
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或其他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
罗志敏提供担保,或者本公司名下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担保措施。

   在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
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以下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或借款合同: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授
信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1年内有效,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及惠州市铂科磁材
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
授信期间自提款日起两年,并计划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就本次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以部分知识产权质押,同时本公司
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就本次事宜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计划签署
《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间自合同
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次事宜提供担保,
公司以部分知识产权质押,同时本公司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
就本次事宜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
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担保方: 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

     4、授信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5、授信期间:自合同签署日起 1 年内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授信种类:流动资金周转

     (二)公司拟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保证方/担保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本公司部分发明专利

     5、授信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6、授信期间:提款日起 2 年
     7、授信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8、授信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三)公司拟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
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保证方/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本公司部分发明专利

     5、授信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6、授信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

     7、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8、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向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累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取的金融机构授信(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4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5.58%;实际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相关授信和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