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10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28 号 2 栋 3 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2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上述提案中,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
4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
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彭学武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
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 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3.00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4.00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深圳市铂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11”
2.投票简称为“铂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铂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