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
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
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
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