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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2018 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
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