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31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28 号 2 栋 3 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3.01 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
议案 1 至议案 9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4 名非独立董
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议案 6、7、8、9、1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1.00 应选人数(4)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3.00 应选人数(2)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1 √
事
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
4.00 √
事津贴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
6.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10.00 √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11.00 √
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深圳市铂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金浩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11”
2.投票简称为“铂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 3.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
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1.00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4)人
议案》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
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2.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2.02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2.03 √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3.00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应选人数(2)人
人的议案》
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1 √
工代表监事
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3.02 √
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4.00 √
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5.00 √
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6.00 √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8.00 √
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9.00 √
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10.00 √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00 √
预计的议案》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说明
填表示弃权。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
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