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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
查,我们认为: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伊志宏                      李音                        谢春晓




                                                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