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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0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被保荐公司简称:铂科新材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在承接项目后及时审阅了公司信
                                                            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根据商业银
                                                行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承销保荐”)系于2021年7月27
                                                日接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担任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自承接该项
                                                目以来,方正承销保荐已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对铂科新材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
                                                责。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          是                  不适用
上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承诺
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铂科新材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
                                     年7月27日与方正承销保荐签订了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申
                                     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
                                     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
                                     2021年7月27日,铂科新材与广发证券终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
                                     工作将由方正承销保荐承接。方正承销保
                                     荐指派保荐代表人陈立国先生、玄虎成先
                                     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国              玄虎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