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21-12-3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1 年 12 月)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陈立国、玄虎成
参加培训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
员、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培训地点: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1 年 7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培训主要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要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则解
读;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在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对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要点、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则解读以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参加了
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一)培训内容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要点
2021 年 6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证上〔2021〕540 号),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在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设创业板并购重组委员会,并将现有规则中重组审核机构审核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上市委审议重组上市申请,统一调整为
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期限,从现行 45 天调
整为 2 个月;暂停计时情形中增加“处理会后事项、要求进行专项核查”两种情
形。
2021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
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21〕17 号),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
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提升审核标准透明度。为了落实该指导
意见,深交所于 7 月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3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审核关注要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5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简易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
注要点》(深证上〔2021〕724 号)等系列文件。
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修订或新增监管政策的理解,针对上述修订内容,
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二)培训内容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则解读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首次对外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并于 2021 年 3 月完成首次授予。针对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计划 2021
年年底前完成授予。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则进行
了详细的解读。
(三)培训内容三: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对培训对象进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的专项培
训。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培训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立国 玄虎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