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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伊志宏                      李音                        谢春晓




                                                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