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22-04-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610028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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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募集资金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5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610028 号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签署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
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铂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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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巩启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勇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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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铂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1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万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6,700,000.00 元后(本
次承销及保荐费用为含税人民币 9,222,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120,000.00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从非募集资金专户预付,尚未支付的人民币 402,000.00 元将从非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支
付),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3,300,000.00 元。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
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 0610001
号验证报告。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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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承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号
1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1,415.35 34,673.74 2105-441600-04-01-981769
2 补充流动资金 8,326.26 8,326.26
总 计 49,741.61 43,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32,805,415.44 元,其中置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32,805,415.44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0.00 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使用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32,805,415.44 元,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可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2,805,415.44 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1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1,415.35 34,673.74 3,280.54
2 补充流动资金 8,326.26 8,326.26
总 计 49,741.61 43,000.00 3,280.54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2) 0610001 号验证
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0,755,188.67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7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
中直接扣除。截止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
2,831,603.76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发行费用 0.00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签署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
于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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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本次置换与《募集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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