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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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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原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为: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本
次拟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调整为:自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个投
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
险投资行为。

    (四)授权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资信状
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2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
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
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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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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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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