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2,805,415.44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 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 12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肆亿叁仟万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6,700,000.00 元后(本次承销及保荐费 用为含税人民币 9,222,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120,000.00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从非募集资金专户预付,尚未支付的人民币 402,000.00 元将从非募集资金 专 户 予 以 支 付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实 收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423,300,000.00 元,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 0610001 号验证报告。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 1 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额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 1 41,415.35 34,673.74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326.26 8,326.26 总计 49,741.61 43,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 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 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32,805,415.44 元,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32,805,415.44 元,置 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0.00 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 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32,805,415.44 元, 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可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2,805,415.44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已预先投 本次置换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入金额 金额 2 高 端 合 金软 磁材 料 生 1 41,415.35 34,673.74 3,280.54 3,280.54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326.26 8,326.26 - - 总计 49,741.61 43,000.00 3,280.54 3,280.5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3,280.54 万元,有 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 据 中 审 众环 会 计 师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 出具 的 众 环验 字 (2022) 0610001 号验证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10,755,188.67 元(不含增 值税), 其中承销 保荐费合计 人民币 8,7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金额为 6,7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各项发 行费用金额为 2,831,603.76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发行费用 0.00 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3,280.54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3,280.54 万元,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3 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 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 环专字(2022)0610028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铂科新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4、 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8 号); 5、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