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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1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被保荐公司简称:铂科新材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是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公司监事姚红女士的配偶江军先生因误操作
情况   于2021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
       司股票10,000股。因上述事项,2021年11月2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姚红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姚红
       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68 号),
       函件指出公司监事姚红未督促配偶江军遵守敏感
       期交易相关规定,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4条、
       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必须
       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知悉相关事项后已
       及时督促公司尽快核查相关情况并做出整改。公
       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
       情况。姚红女士及其配偶江军先生深刻认识到本
       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姚红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
       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姚红女士及其配偶江军先
       生就此次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今后将认真学习、
       自觉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江军先生承诺此次买入的公司股票在自买入之日
       起6个月内不卖出,监事姚红女士也将持续监督和
       督促其履行承诺。
            公司进一步加强并组织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和规定,审慎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
       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
       况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要点;创业板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规则解读;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
                                  正承销保荐”)系于2021年7月27日接替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自承接该项目以来,方正承
                                  销保荐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铂科新材履
                                  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       是                    不适用
上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承诺
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       是                   不适用
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参与可转       是                   不适用
债发行认购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                                     说明
               事项
                                     铂科新材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十八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7月27日与方正承销保
                                     荐签订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
                                     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1年7月27日,铂科新材与广发证券终止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协议,广
                                     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方正承销保荐承
                                     接。方正承销保荐指派保荐代表人陈立国先生、
                                     玄虎成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国               玄虎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