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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转债代码:123139         转债简称:铂科转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4,673.74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源铂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其中 6,000 万元为实缴资本,剩余 28,673.7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不增
加河源铂科的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进度进行增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河源铂科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 12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亿叁仟万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
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755,188.67 元(不含税)

                                   1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244,811.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出具
了众环验字(2022)0610001 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入金额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
  1                                  河源铂科      41,415.35      34,673.74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326.26       8,326.26
              合计                                 49,741.61      43,000.00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高
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铂科。为
保障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4,673.74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河源铂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 6,000 万元为实缴资本,剩余
28,673.7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不增加河源铂科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后,河源铂科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铂科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
段投入募投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9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河源市东环路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号楼 203-1 室
法定代表人      阮佳林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
                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
经营范围
                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河源铂科 100%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2022 年 1-3 月      2021 年末/2021 年度
      总资产                               3,686.48                     3,759.55
      净资产                               1,727.56                     1,834.13
     营业收入                                28.45                        136.61
      净利润                                -121.32                      -165.87

   注:河源铂科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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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及河源铂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673.74 万元向河源铂科进行增资。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4,673.74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源铂
科进行增资,其中 6,000.00 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剩余 28,673.74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河源铂科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
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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