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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郭雄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
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雄志先生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减持计划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0.77%)。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
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郭雄志先生减持进展的公告,详
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1)。

     近日,公司收到郭雄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其通过盘后定价交易(视同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850,000股,占到公司总股本的0.77%,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总
股 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 元 /股)   (股)     股本比例
                 盘后定价         2023年1月4日-
                                                     88.81       230,000     0.21%
             (视同集中竞价)     2023年1月11日
 郭雄志
                                  2023年1月10日-
                 大宗交易                            81.50       620,000     0.56%
                                   2023年1月12日

                                合计                             850,000     0.77%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
份;②均价保留两位小数;③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109,860,16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24,494      12.67%     13,074,494    11.90%


 郭雄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1,124      3.17%      2,631,124      2.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43,370      9.51%      10,443,370     9.51%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
的原因所引起。


     二、本次减持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郭雄志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
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郭雄志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郭雄志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
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郭雄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