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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天股份: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6 日(星

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西部工业园第一幢深圳市
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柴明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3 名,代表股份 53,102,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09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现 场会 议的 股东 及股 东授 权委 托代 表共 计 11 名, 代表 股份

53,076,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76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股份 25,8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现场会议。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02,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4,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02,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4,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02,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4,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02,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4,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3%;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