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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6-11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后,
经审慎分析,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