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0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
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2021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
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颖
图电子日常经营事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
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1 年 8 月 10 日